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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包销商未能按约定支付房款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发表日期: 2019-11-20 09:30:05 阅读次数: 1166
所谓包销商品房,是指商品房的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全部或部分以一定的价格、条件转由包销商负责销售,包销商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定期向开发商支付房款,并对约定负责销售的商品房自行定价销售且自负盈亏的一种商品房销售方式。包销合同依法成立后,该合同对双方有约束力。包销商未能按约定支付房款,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不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开发商无权据此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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