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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受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无权处分人低价出售所有权人的房屋仍然购买,构成恶意,不能善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发表日期: 2019-09-03 14:20:29 阅读次数: 1106
房屋买受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无权处分人低价出售所有权人的房屋仍然购买,构成恶意,不能善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买受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无权处分人低价出售所有权人的房屋,损害房屋所有人的合法利益,且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房屋交付期限、过户期限、违约责任等买房人应特别注意的事项未作约定,亦未能充分证明买受人实地查看房屋,在此情况下其购买涉案房屋,不符合常理,主观上构成恶意,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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