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违反预约合同约定,不与对方签订本约合同或无法按照预约的内容与对方签订本约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案例要旨 预约合同是一种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预约合同约定,不与对方签订本约合同或无法按照预约的内容与对方签订本约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判断商品房买卖中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究竟是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最主要的是看见此类协议是否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即只要具备了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号、建筑面积)、总价或单价、付款时间、方式、交付条件及日期,同时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就可以认定此类协议已经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本约的条件;反之,则应认定为预约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在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时还需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协议应认定为预约合同。 济南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 济南房产纠纷律师、济南房地产纠纷律师、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济南房屋继承纠纷律师、济南房产律师、济南房产继承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济南张律师15053167680。 一、新房购买合同纠纷 购买新房,张波律师专业处理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一房二卖、违约责任、房屋产品质量问题、延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法律疑难问题。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二手房,张波律师专业处理一房二卖、延期交房、房屋查封、房屋抵押、拒不配合过户、限购、延期付款等违约情况。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专业处理租客违约各种情形,专业处理各种房东违约情况。 四、房屋离婚分割纠纷 感情不和,走向离婚,专业处理离婚房屋分割。房产如何分割?如何评估?如何认定?如何过户? 五、房屋继承分割纠纷 房产所有人如何书写遗嘱?房屋所有人去世,房屋遗产如何分割?谁有权利分割?如何分割?房产如何过户??????? 六、房屋抵押纠纷 如何签订抵押协议?什么情况抵押无效?如何区分买卖和抵押阴阳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