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验收服务指南
(含分期验收)
一、事项名称
房地产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验收(含分期验收)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第四条
三、办理机构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市中区站前街9号1号楼三层B区)。
四、办理条件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前
五、申报材料
(一)《济南市房地产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验收申请书》(建设单位登陆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http://jnfg.jinan.gov.cn/的“物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在线填报并打印盖章);
(二)《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证明》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已留存的无需提报)
(三)物业服务用房建设证明材料(项目规划核实证明,标注物业核实范围的总平面图,物业服务用房所在的楼幢的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只需提供涉及物业服务用房的有关页面)(扫描或拍照上传);
(四)向前期物业企业移交项目设施设备及相关物业管理资料的清单或移交协议书(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列举并经双方盖章确认)(扫描或拍照上传);
以上第(一)项材料网上录入,预审通过后打印盖章;第(二)、(三)、(四)项材料扫描拍照上传,系统已留存的无需提报;
预审通过后,第(一)、(二)、(三)、(四)项材料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套,供现场核实时查验。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网上录入提交->网上预审->预审合格后打印申报材料盖章->网上受理->现场查验->后台审核->办结(结果上传)。
八、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8967463